上海地铁DP炫动画廊广告
上海地铁DP炫动画廊广告
上海地铁DP炫动画廊刊例表(生效日期:2017年11月1日)
媒体类型 | 线路 | 级别 | 站点/位置 | 媒体费 (RMB/4周) | 制作方式 | 制作费 (RMB) | 上刊费(RMB) |
DP Power Zone 炫动画廊 | 1号线 | S | 徐家汇 DP Power Zone,DP电子屏连装+墙贴,独家发布 | 928,000 | 动画 / 视频 / 刷屏 | 各异 | 11,000 |
2号线 | S | 人民广场 DP Power Zone,DP电子屏连装+墙贴,独家发布 | 798,000 | 11,000 | |||
8号线 | S | 人民广场 DP Power Zone,DP电子屏连装+墙贴,独家发布 | 698,000 | 11,000 |
【地铁DP炫动画廊刊例说明】
1. 除特别标明外,为保证发布效果及画面质量,所有媒体广告均由指定制作;
2. 所有刊例所标媒体尺寸仅供参考,以实际发布测量尺寸为准;
3. 除特别标明外,“全线”包含1/2/3/4/6/7/8/9/10/11/12/13号线,共计12条线路及线路所运管的各个站点;
4. 所有媒体(包括单买媒体及所有套装媒体)最小购买发布周期为4周,若客户有短期购买发布需求,则须经申请流程并由通过后方可购买发布,短期购买发布须额外支付媒体刊例的15%作为媒体短期发布附加费;
5. 购买单独灯箱作连装发布时,须额外支付媒体刊例的15%作为媒体连装发布附加费,此附加费仅适用于单买媒体;
6. 连装灯箱加DP炫动画廊发布形式中,DP炫动画廊部分媒体刊例按连装发布灯箱总媒体刊例的30%计算,当灯箱间或延展部分的DP炫动画廊宽度超过3米,需酌情加收媒体刊例;
7. 套装灯箱位置根据媒体空位情况进行安排,有权对套装内灯箱位置进行同级别适当调整;
8. 购买套装灯箱需一次性发布使用,不可以拆分发布;
9. 在媒体中进行创意发布,须加收媒体创意发布附加费,以下附加费比例供参考,具体幅度和细则以正式报价单为准;- 冷光源/高光贴/DP炫动画廊异型/包柱异型:15% - 其他:30%;
10. 2018年5月/6月/9月/10月/11月为特殊时段,所有媒体将相应收取15%媒体旺季发布附加费;
11. 此媒体刊例自2017年11月1日起生效,如在实行期间媒体销售形式、媒体刊例以及站点信息有所调整,恕不另行通知,以最新公布或正式报价单为准。
广告咨询、订档电话:4008-772-662媒力·传媒 即《上海地铁DP炫动画廊广告)》广告刊例提醒:如本媒体刊例及信息与媒体不一致时,请按媒体最新刊例为准,根据发改价检 [2005 ] 2502号《广告服务明码标价规定》通知,将资料整理仅供参考,不承担任何责任。详情请咨询:4008-772-662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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